佛殿條規 

第一條    殿規嚴肅,不准嘈雜喧嘩。

第二條    衣冠整齊,不得歪邪污穢。

第三條    出入進退,不許橫行背聖。

第四條    參拜整齊,不許前後錯亂。

第五條    聲音清喨,不許含糊咿呀。

第六條    氣度從容,不得倉惶咳唾。

第七條    輪流諷誦,不准飯後停經。

第八條    挨班預候,不准推躲間斷。

第九條    退班靜坐,不准戲笑貪眠。

第十條    字義斟酌,不許滑口混讀。

第十一條       書錄恭敬,不許錯亂挖補。

第十二條       入廁告便,務須浣洗薰蒸。

以上諸條務各凜遵